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关于2009年度计算机、服务器、空调、相机、摄像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浦江县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计算机、服务器、空调、相机、摄像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协议采购工作,参照浙江省协议供货的招标结果执行。为保证协议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二、协议供货商品: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投影机、复印机、油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空调共十一大类。
三、携带资料:请各供应商携带生产厂家或省级中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电话、履约保证金,到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办理协议供货事项。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10000元/家
账号名称:浦江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账号:1208070009049017048
银行:浦江县工行
四、协议采购供应商家数:每个品牌至少有两家供应商。
五、本次协议供货期限截至2009年12月31日。当地供货商每家向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整,在协议供货期限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途不得退款。
联系人:黄建清 联系电话:0579-88088931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0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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