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塔山公园儿童游乐项目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况:
浦江县塔山公园儿童游乐场,是目前浦江县内唯一的儿童游乐场所,因设备陈旧、单一、低档,已远远无法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儿童休闲娱乐的需要。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商引资的方式建设、经营塔山公园儿童游乐设施,要求改造与建设的资金投入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或法人。
2、中标者应在浦江县工商局注册一家游艺经营公司,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承担在浦江县塔山公园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报名时带资料:
报名时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凭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2008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止到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购标,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标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县内投标人采用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形式,县外投标人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不计息)。缴至,收款单位: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帐号:19650001040012610。
联系人 张先生 :0579-84118113
金先生:0579-84126060
浙江省浦江县塔山公园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0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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