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杭坪镇石宅村塘湾整治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本工程位于浦江县杭坪镇石宅村,此次工程主要为山塘整治,总造价约为16万元。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金华市域内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且信誉良好)。
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具有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聘用项目经理)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采用现金形式,在购领招标文件时递交。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2月9日上午8:30-9:30
报名地点:浦江县杭坪镇政府四楼
联系人:方先生0579-84339365
浦江县杭坪镇石宅行政村
浦江县杭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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