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2009年农村公路(第三批)病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慨况:
本工程位于浦江县域内部分路段,具体实施路段为县道浦横线-团结桥,乡道石曹线-战备桥、林傅线-湖山桥等3座病旧桥梁加固改造,为一个标段,工程款约210万元。主要项目内容为:开挖土石方、桥梁、C20桥墩台基础加固混凝土、15cm厚C40防水混凝土桥面、C30砼防撞护栏、20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C20浆砌片石、拆除旧浆砌块石圬工、围堰等。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浙江省域内主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执业资格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及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四、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投标人应在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万元整(不计息),县内企业可用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县外企业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收款户名: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号:3300167743505977889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元(售后不退),并缴纳席位费500元。
五、招标人将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后审。
联 系 人: 胡先生 84206269 傅女士 88088932 毛先生84120508
浦江县公路管理段
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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