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PJZB-GC2010-0101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廿亩村旧村改造平基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浦江县廿亩村旧村改造平基工程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廿亩山(星碧大道以北,一点红大道以南地块)。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156万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场内运输、利用回填、余土外运、道路塘渣填筑等。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条件:
1、浦江县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浙江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
五、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招标人将邀请报名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 季先生 13905891085
浦江县仙华街道廿亩村旧村改造领导小组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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