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金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浦江现场办公室装修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本工程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内容包括地砖、吊顶、隔墙、卫生间改造及电气给排水安装等,工程投资额约70万元。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浦江县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四、报名及购标时间、地点:
报名及购标时间:2010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处;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并缴纳交易席位费各400元。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并取得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开具的收款收据(县内投标人采用现金交款单、银行汇票形式;不计息)。收款户名: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帐号:33001677435059778899。
联 系 人:
金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浦江现场办公室 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