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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综合楼工程(二次公告)

来源:浦江招标网 pjzb 2008-03-31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综合楼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本工程位于浦江县实验中学校园内,工作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安装等,总建筑面积约8039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工程投资额约865万元。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浦江县域内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县外金华市域内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须为浦江县域内工民建三级及以上、县外企业工民建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招标投标网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随即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并缴纳交易席位费500元。购领招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并采用现金交款单或采用固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县外企业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采用固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足部分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浦江县公证处,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3001677435059778899
    报名时间:2008年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13606797432 
            陈先生  0579-84118398
            傅女士  0579-84123121

浦江县实验中学
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08年3月31日

附件:1、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点此处下载)

     2、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点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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