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2008]17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经浦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对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况:
本项目位于浦南街道办事处万田村,项目内容为浦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污泥运输,全年运输费用约30万元。
二、报名单位或个人条件:
报名单位或自然人必须为浦江范围内具有核定载重不小于5吨的污泥运输车不少于两辆;驾驶员自备两名,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证件齐全。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
1、单位凭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必须提供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止到浦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人民东路83号),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将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报名人凭投标通知书办理购标手续。
联系人:傅先生 13777506202 84243721
傅女士 84123121
浦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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