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景观绿化、市政配套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本工程位于浦江县人民东路,工程预算约95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市政配套、片墙、围墙等。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可组成联合体);
2、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市政资质企业要求);
4、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5、项目经理和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报名时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招标投标网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浙江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核发的一律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市政资质企业需提供);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市政资质企业需提供);
7、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08年9月3日~ 9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时止到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将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报名人凭投标通知书办理购标手续。
联系人:周先生0579-84127897
张先生 0579-88088522
傅女士 0579-88088932
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
金华市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0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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