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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城区污水截流五期工程

来源:浦江招标网 pjzb 2008-09-10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城区污水截流五期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浦江县城区污水截流五期工程位于浦江县城区(顺风大酒店-供电局宿舍区块、中山二区、南群桥区块、和平公寓区块和东方和园区块)。分二个标段,工程预算投资额约200万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沟槽开挖与回填、污水管道施工、路面修复等。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条件:
1、各报名单位须为浦江县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招标网www.pjzb.com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浙江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7、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08年9月16日上午8:30~11:00时止到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报名大厅(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标将对报名单位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招标人将邀请报名单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 赵先生 0579-84121731
        张先生   0579-88088522
        傅女士   0579-88088932

浦 江 县 建 设 局
金华市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08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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