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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档案馆迁建工程消防工程(第二次)

来源:PJZB pjzb 2009-06-22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档案馆迁建工程消防工程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本工程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浦郑公路以北、平七路以东,工作内容包括中压细水雾方案设计、设备安装、喷淋、消火栓给水及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等,工程投资额约150万元。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细水雾设备生产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的细水雾设备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且联合体中的各方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具有华东地区图书馆、档案馆等细水雾的安装业绩;

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6
、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细水雾灭火系统检验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
、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及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8、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浦江招标投标网www.pjzb.com下载)
    
四、招标人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入围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结果请查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不再另行通知。(原件资格预审后退还);

、报名及购标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6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处;

联 系 人:李先生0579-84112342   张女士0579-84123833   傅女士0579-88088932

浦江县档案局

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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