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月泉东路延伸段建设工程(智后路-外环北路K0+000-K0+400)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浦江县月泉东路延伸段建设工程(智后路-外环北路K0+000-K0+400),位于新迁建的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南侧,施工长度约400米,红线宽度40米(其中主车道16米, 2米*2侧绿化带4米,5米*2侧辅车道10米,5米*2侧人行道10米)。工程预算造价约50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砼道路、雨污水管道、三线入地、人行道等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条件:
1、各报名单位须为浦江县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金华市域内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有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带资料:
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招标投标网www.pjzb.com下载);
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
4、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原件(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7、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2008年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时止到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人民东路83号)报名、购标,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并交纳交易席位费500元。投标人在购标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县内投标人采用固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现金交款单、银行汇票形式,县外投标人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不计息)。收款单位: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帐号:33001677435059778899。
五、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联系人 陈先生 0579-84121731
张先生 0579-88088522
傅女士 0579-84123121
浦江县建设局
金华市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08年 6月6日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