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浦江宏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情况的
通 报
各投标单位:
经查实,浙江浦江宏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2009年8月12日开标的浦江县檀溪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在列为中标候选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其行为扰乱了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为规范我县建设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营造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根据《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浦监管办综〔2008〕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通知》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现决定对浙江浦江宏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1、记入浦江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并公示,公示时间从2009年9月2日起至2009年12月1日止,公示期间限制其参与浦江县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报名资格;
2、建议招标人没收此次招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三万元。
希各投标单位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今后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浦江县建设局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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