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建设局浦江县监察局
浦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浦监管办综[2006]11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2006]函建字392号和金市建建[2006]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掌握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县纪委监察局、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办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的内容要求,立即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自查工作,并将自2006年1月以来所有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和招投标有关情况以表格形式于2006年12月10日前报县招投标监管办。
二、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本单位组织自查基本情况;
(2)、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3)、改进措施和整改效果;
(4)、有关建议。
三、我办将于12月中下旬会同有关单位对全县的有关单位和机构进行联合检查。
联系人:吴春池 联系电话:4124012
浦江县建设局 浦江县监察局
浦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招标 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 县府办 人大办 政协办 县招投标管委会成员在浦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
浦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