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 江 县 监 察 局
浦 江 县 财 政 局 文 件
浦 江 县 审 计 局
浦监管办〔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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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浦江县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认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地质勘察、设计单位:
《浦江县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认实施细则》已经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浦江县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认实施细则》
浦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浦江县监察局
浦江县财政局 浦江县审计局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工程变更 管理 实施细则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招投标管委会成员
浦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7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