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0年度金华市市级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金华市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予以公布。请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执行。
详见:金华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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