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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两金”票据须知

来源:http://pjzb.com 作者:PJZB 2010-07-08 点击:

 

办理“两金”票据须知

 

一、投标人委派办理“两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事宜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正式职工。

二、前来办理时“两金”款额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本企业账户足额转入到指定的“两金”管理账户。

三、前来办理的人员应持:

1)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在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拒绝接受非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的咨询、代办。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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