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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浦江县大桥南路西侧、和平南路东侧地块

来源: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pjxgtzyj.gov.cn 2009-11-26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09〕12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浦江县大桥南路西侧、和平南路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地块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元/m2)
 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大桥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文二路以南
65702
商业住宅
1.0≤容积率≤1.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7%);地下建筑除商业、住宅外,其它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30%
≥30%
商业40住宅70
4500(设有底价)
10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12月21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2月21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21日8时至16时,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2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工作日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月4日16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4日16时。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地点:2009年12月22日9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地点:2009年12月22日16时至2010年1月6日16时(工作日时间),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拍卖(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包括定金),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 系 人:王群霞、唐丽燕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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