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
(一)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二)凡由中心办理的发布公告、投标报名受理、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等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即到即办原则,马上给予办理。
(三)凡因特殊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主动向对方说明原因,并解释清楚。
(四)中心各部负责人根据所办事项相应成为承办责任人,负有指导督促有关人员按时办结相关事务的责任。
(五)全体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六)如因个人工作失职、失误、效率低下,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失职追究制的规定严肃处理。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00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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